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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2023-10-11 13:34:20 作者:心理中心 来源: 点击:48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将于10月中旬开展2023级本科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普测采用网络普测方式进行,由心理中心统一安排实施。各学院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进行集中测试,心理中心负责收集和统计数据,向各学院反馈普测结果,并形成普测报告。

二、时间安排

普测时间为10月16日8:00-10月18日21:00。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

三、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2023级新生心理普测要求学生参测率为100%,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好相关工作。

2.加强宣传。为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试产生疑虑,从而影响测试结果,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普测宣传教育工作。

3.认真组织。请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心理普测。



附件:

杭州师范大学2023级新生心理普测操作指南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