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将于10月中旬开展2023级本科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普测采用网络普测方式进行,由心理中心统一安排实施。各学院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进行集中测试,心理中心负责收集和统计数据,向各学院反馈普测结果,并形成普测报告。
二、时间安排
普测时间为10月16日8:00-10月18日21:00。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
三、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2023级新生心理普测要求学生参测率为100%,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好相关工作。
2.加强宣传。为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试产生疑虑,从而影响测试结果,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普测宣传教育工作。
3.认真组织。请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心理普测。
附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