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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2021-10-11 09:30:05 作者:心理中心 来源: 点击:5297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将于10月开展2021本科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普测采用网络普测方式进行,由心理中心统一安排实施。各学院组织学生在指定时间进行集中测试,心理中心负责收集和统计数据,向各学院反馈普测结果,并形成普测报告。

二、时间地点

普测时间为20211023日。请各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安排表》(详见附件3),通知学生在指定时间集中完成测试。

三、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要求学生参测率为100%,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好相关工作。

2.加强宣传。为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试产生疑虑,从而影响测试结果,请各学院要提前做好普测宣传教育工作。心理测试的相关说明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21新生心理普测测试说明》(详见附件1)。

3.认真组织。请各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安排表》(详见附件3)和《杭州师范大学2021新生心理普测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心理普测。

4.本次普测包括2021级全体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相关测试另行通知。

附件:

1.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2021新生心理普测测试说明

2.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2021新生心理普测操作指南

3.附件3 杭州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安排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