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将于10月开展2021级本科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普测采用网络普测方式进行,由心理中心统一安排实施。各学院组织学生在指定时间进行集中测试,心理中心负责收集和统计数据,向各学院反馈普测结果,并形成普测报告。
二、时间地点
普测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请各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安排表》(详见附件3),通知学生在指定时间集中完成测试。
三、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要求学生参测率为100%,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好相关工作。
2.加强宣传。为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试产生疑虑,从而影响测试结果,请各学院要提前做好普测宣传教育工作。心理测试的相关说明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测试说明》(详见附件1)。
3.认真组织。请各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安排表》(详见附件3)和《杭州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心理普测。
4.本次普测包括2021级全体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相关测试另行通知。
附件:
1.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测试说明
2.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操作指南
3.附件3 杭州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安排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