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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2018级学生心理测试工作的通知
2020-10-16 10:44:36 作者:心理中心 来源: 点击:476

各学院:

为全面和科学了解大三大四学生心理状态和心理健康基本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教育工作,学校将面向2017级、2018级开展心理测试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将于11月开展2017级、2018级学生心理测试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测试采用网络测试方式进行,由心理中心统一安排实施。各学院组织学生在限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测试,心理中心负责收集和统计数据,向各学院反馈测试结果。

二、时间安排

1.测试安排:测试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请各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17级2018级学生心理测试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通知学生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测试。

2.补测安排:心理中心将于首轮测试结束后将未完成测试的学生名单反馈到各学院,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组织未完成测试的同学完成测试。

三、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2017级2018级学生心理测试要求学生参测率为100%,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好相关工作。

2.加强宣传。为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试产生疑虑,从而影响测试结果,请各学院要提前做好普测宣传教育工作。

3.认真组织。请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心理测试。

附件: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2017级、2018级学生心理测试操作指南




      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