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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杭州师范大学第七届“我工作·我快乐”十佳心理委员评比活动的通知
2016-04-13 09:48:10 作者:孙小菲 来源: 点击:2

各二级心理工作站:

为促近广大同学对心理健康的关注与重视激发班级心理委员投身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热情与激情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学校将举办第七届“我工作·我快乐”十佳心理委员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工作·我快乐

二、活动时间

4月中旬至5月

三、组织部门

主办:杭州师范大学学工部、学生处

承办:杭州师范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杭州师范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四、活动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体班级心理委员

五、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次“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有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组成。

(一)初赛阶段

1.时间:4月15日—4月24日

2.形式:各学院二级心理工作站,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第七届“我工作·我快乐”十佳心理委员推优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选一定名额“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进入复赛;请各二级站于4月24日前将推选出的《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

3.候选人要求:具备良好的心理健康意识,已取得班级心理委员上岗证书;积极组织或参与校、院、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与普及活动;关爱班级同学,积极开展有特色的班级心理健康活动。

(二)复赛阶段

1.时间:4月25日—4月29日

2.形式:经推荐进入复赛的班级心理委员需撰写《候选人工作总结表》(附件3),于4月29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将组织评委对候选人工作总结进行评选,将有20名选手(下沙8名,仓前12名) 晋级决赛。

(三)决赛阶段

1.时间:五月中旬

2.形式:决赛分为个人工作成果展示、心理助人能力考核两个环节。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十佳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委员”“最具人气心理委员“三个奖项;最具人气奖将根据现场大众评委的票数以及微信上的投票产生(具体内容详见第二轮通知)。

六、活动要求

1.请各二级心理工作站大力宣传,认真组织,注重发挥集体教育功效,继续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2.请各二级心理工作站于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仓前、古荡湾校区发送至:hznuxinxie2016@163.com;下沙校区发送至:sjxlwy2016@163.com

    不明事宜,请联络:孙小菲,电话:28861992。


附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第七届“我工作·我快乐”十佳心理委员推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第七届“我工作·我快乐”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第七届“我工作·我快乐”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工作总结表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第七届“我工作·我快乐”十佳心理委员自评考核标准


学工部、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一六年四月十